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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09:46:16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5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2022年度申请通过的企业资质进行批后动态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2年度由市住建局审批通过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对资质申报办件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2022年度企业资质核准数的10%

二、核查内容

对随机抽查到的企业,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在申请资质时,所提交的人员和业绩等材料是否弄虚作假?所提交的承诺书内容是否真实?

(二)企业人员是否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条件要求。

2.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资质条件要求、是否具备本类别最低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和职称人员。

3.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满足资质条件要求。

三、核查办法

本次核查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和检查结果在局官网上公示,核查方式实行网上核查和纸质材料相结合。

四、准备材料

1、完善南平市住建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企业人员信息。

2.企业原申报资质时,用承诺书代替有关证明材料的,需准备所承诺事项办理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涉及社保承诺书的,提交社保缴费凭证等、涉及设备承诺书的,提交工程试验检测设备购置清单的原始凭证。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需证明专业的毕业证)、注册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专业、注册号等内容。

4.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需证明专业的毕业证);注册建造师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专业、注册号等内容;核查最低等级资质时,企业还需提交现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业绩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

5.工程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专业、注册号等内容。

企业提交人员信息应与南平市住建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人员信息一致。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逐页编写页码装订成册,于抽中企业名单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至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二区22号市住建局窗口。

五、结果处理

(一)经核查,企业资质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由资质审批部门撤消该项资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记入不良信用纪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今后,对该企业资质申报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二)经核查,企业资质申报时未弄虚作假,但企业人员已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由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该项资质。           

附件12022年度工程设计资质申请通过企业名单(10家)

附件22022年度建筑业资质通过企业名单(44家)

附件32022年度工程监理资质申请通过企业名单(59家)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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