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南平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制订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局安办。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 2023年度南平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闽安委〔2023〕5号)和《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闽消安委〔2023〕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32号)等有关要求,制定2023年度南平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目标 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力争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房屋倒塌亡人事故,所辖行业领域和所属单位(场所)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亡人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房屋安全专项治理 1.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6月15日前完成所有其它类型自建房排查摸底,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人员密集、违规加层扩建、涉及公共安全等“十大重点”,开展分类整治,排查摸底、整治及房屋变更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动态更新。 2.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完成全市17864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上墙并适时更新,建立月检、年检的“定期体检”制度。 3.加快全市一般安全隐患房屋阶段性清零。11月底前完成600栋一般安全隐患50年以上老旧房屋整治,完成27栋一般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整治。 4.开展房屋安全治理长效机制1个试点。以县区为单元,整县域开展试点,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机制,探索“体检+保险”社会化治理,强化房屋信息系统线上线下协同管理。 5.全市完成114户低收入家庭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指导新创1个农村建房安全管理样板县;全市培训50名以上“带头工匠”,市县开展县乡村镇建设干部(含乡镇工程施工专业管理人员)轮训和工匠年度轮训。 (二)狠抓燃气设施安全 6.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巡查、巡检,及时排除隐患。燃气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7.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燃气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季督查,定期通报、会商。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计划开工各类燃气管道36公里、燃气场站和设施15座,其中完成改造24公里老旧燃气管道。强化餐饮等人员密集场用气安全管理,全省使用燃气餐饮用户全部实行挂牌和巡查。公布一批燃气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推动落实销售实名制和充装区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措施,加大打击“黑气”力度,鼓励各地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三)巩固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 8.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四个一”安全管控措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升施工安全本质水平。 9.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强化桩基工程、工程检测、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 10.强化在建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管控,加强住建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监管,提升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11.深入开展智慧工地集成示范和建机一体化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2.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培训,开展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年度轮训,实现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全覆盖培训。 13.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分门别类配齐相关通风、检测、防护、救援等设备用品。 (五)深化工程机械安全整治 14.开展工地“围墙”内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安全整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建机、渣土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15.组织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专项核查,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运输车等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六)压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 16.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管理工作。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化运行。 18.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19.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时,应将消防规划作为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内容,落实《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中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消防要求。 (七)扎实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20.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防汛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在建工程度汛、供水等基础设施保护等相关预案、方案或计划的编制修订,规范应急响应及指挥调度流程。 21.建立全市沿街塔吊、深基坑、临山临水工棚等台账,组织开展市本级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等汛期安全排查整治。 22.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做好监视雨情和行业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动态掌握汛期灾情信息,落实防汛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23.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压实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挂牌督办流程等制度。 24.坚持定期会商,市局每季度党组会议安,同时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推进会。 25.建立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26.使用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工作平台。夯实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逐步将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建房、裸房整治、危房改造、历史建筑、建筑抗震、保障房等房屋建筑管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管理。 (九)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7.建立市级住建行业应急救援机构、人员、设备调度清单。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28.重点围绕“非常6+1”中住建领域5大专项整治行动(施工、燃气、房屋、有限空间、工程机械)和防台防汛,制作以视频为主的宣传案例,多渠道宣传发布。组织“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日专题宣传。 29.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宣传,组织开展房屋常见结构安全隐患科普、经营性自建房管理办法宣贯、房屋“体检+保险”社会化治理服务推介等,每年集中宣传不少于二次。 30.总结全年事故教训,制作或使用省厅《住建领域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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